欧盟对某些食物的价值有限进行了许多法规

欧盟对某些食物的价值有限进行了许多法规

欧盟修订了某些食品限量值的一些规定

2022 年 8 月 1 日, 欧盟委员会已发布法规 (欧盟) 2022/1346和2022/1343修订条例附件二和附件三 (欧共体) 396/2005 涉及 1 的最大残留水平,4-二甲基萘, 8-羟基喹啉, 某些产品中含有唑啉草酯和伐非那酯; 和乙酰喹啉的最大残留水平, 某些产品中含有氯虫苯甲酰胺和甲维盐.

该法规适用于新鲜和冷冻水果等产品, 坚果, 新鲜和冷冻蔬菜, 油和含油水果, 谷物, 茶, 咖啡, 草药, 动物源性产品……

396/2005 法规将继续适用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之前在欧盟境内制造或进口到欧盟的产品。.

本规定自2023年2月22日起施行. 详细规定请看这里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22R1346&qid=1659431518210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2022R1343&qid=1659431518210

2022 年 8 月 4 日, 欧盟委员会已发布法规 (欧盟) 2022/1364 和 2022/1370 修订关于某些产品中氢氰酸和赭曲霉毒素 A 最大值的 EC 1881/2006 法规.

该法规适用于许多产品,例如亚麻籽, 杏仁, 杏子, 木薯根 (新鲜的, 果皮), 木薯淀粉, 谷物, 干果, 烘焙咖啡, 速溶咖啡, 香料, 干香草…

上述2023年1月1日之前合法投放市场的食品,在有效期内仍可在市场上销售。.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法规详情:
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22/1364/oj
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22/1370/o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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