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的原产地是什么?? 货物原产地有哪些规定?? 加入Cuong Quoc Logistics,通过下面的分享了解详情.
文章内容
货物的原产地是什么??
货物的原产地是什么?? 根据2017年对外贸易管理法及第31/2018/ND-CP号法令第3条第1款, 货物原产地指定如下:
商品原产地是国家, 水组, 或在多个国家的情况下所有货物的生产地或货物的最终实质性加工进行地, 水组, 或参与生产该商品的领土.

因此, 商品原产地是任何产品/货物的原产地.
如果国际专业化导致商品在许多国家生产, 经过许多加工阶段, 货物的国籍由货物的生产地决定, 加工, 根据国家之间的贸易协定进行加工或组装并达到一定标准, 经济区块, 地区或领土.
了解了商品原产地的概念是什么后, Cuong Quoc Logistics诚邀读者通过以下内容继续关注有关货物原产地和货物原产地规则的信息。.
区分商品原产地和产地
虽然这是一个相当熟悉的术语, 然而, 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商品的原产地和商品的产地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在物流运作实施过程中, 你需要清楚地区分这两个概念.
| 标准 | 货物原产地 | 产地 |
| 概念 | 这是水, 所有商品均在其中生产或进行商品最终加工的一组国家或地区 | 仅限生产区, 加工该产品, 被消费者视为产品的原产地 |
| 自然 | 证明货物原产地享受优惠关税 | 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产地的信息 |
| 法律价值 | 签发原产地证书。 – 需要写在产品标签上 (根据第43/2017/ND-CP号法令第10条第1款) | 无法律价值, 只有具有商业价值才能确认商品的产地才能吸引消费者 |
为什么必须有货物原产地规则??
货物原产地规则
根据第31/2018/ND-CP号法令第3条规定, 货物原产地规则分为优惠原产地规则 &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 优惠原产地规则: 适用于有关税优惠和非关税优惠承诺或协议的货物.
-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适用于没有关税优惠和非关税优惠承诺或协议的货物. 在最惠国待遇上适用非优惠贸易措施的情况, 反倾销, 反补贴, 自卫, 数量限制或关税配额, 政府采购和贸易统计.

1. 优惠原产地规则
一是, 根据国际条约的货物原产地规则
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享受优惠关税和非关税制度的进口货物根据越南签署或加入的国际条约以及工业贸易部指导此类国际条约的规定适用。.
这是一种流行的原产地规则,为成员国带来许多优惠关税方面的好处, 特别是在自由贸易协定和经济伙伴关系协议中. 2019年, 越南正式实施《全面且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CPTPP) 并签署越南自由贸易协定 – 欧洲联盟 – 欧盟 (EVFTA). 本着融入国际的精神, 越南迄今已参与并签署16个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协定.
CPTPP和EVFTA协议是两个新一代自贸协定, 对越南经济的许多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尤其是进出口增长. 通过加入CPTPP协议, 越南物流业拥有众多发展机遇:
- 推动制度完善, 完善企业营商环境;
- 创造经济增长动力, 改善生活, 扩大越南需要发展的产业;
- 为越南企业创造新商机、拓展市场 进入巨大市场: 日本, 澳大利亚, 新西兰, 加拿大,…
二, 普遍优惠关税制度下的货物原产地规则和其他单边优惠
确定出口货物原产地享受普遍优惠关税制度 (普惠制) 以及其他单边优惠措施将根据进口国的原产地规则和工业贸易部指导这些原产地规则的规定执行。.
这种类型的规则称为单向原产地规则, 因为进口国自愿给予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普惠制优惠.
包括越南. 我国出口货物符合欧盟国家制定的原产地规则, 日本, 土耳其等监管并签发原产地证书form A或其他一些单方原产地证书,进口到这些国家时将享受普惠制税收。.
第三, 优惠原产地证书种类
- C/O 表格 A: 是为越南产品出口到其他国家而颁发的原产地证书, 给予越南普惠制普遍优惠关税制度的领土 (普遍优惠制).
- C/O 表格 D: 是向东盟成员国之间贸易的产品颁发的原产地证书,以享受 ATIGA 协议下的优惠。.
- C/O 表格 E: 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东盟)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
- C/O 表格 AK: 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东盟) 和大韩民国政府 (AK自由贸易协定).
- CO 样品 AJ: 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东盟) 和日本政府 (日本自由贸易协定).
- C/O 表格 AANZ: 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 (澳新自由贸易协定).
- C/O 表格 AI: 东盟-印度自由贸易协定 (亚洲自由贸易协定).
- C/O 表格 EAV: 越南-欧亚经济联盟自由贸易协定.
- C/O 形式 VC: 越南-智利自由贸易协定.
- C/O 形式 KV/VK: 越南韩国自由贸易协定.
- C/O 形式 JV/VJ: 越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 日本.
- C/O 表格 S – 老挝: 越南经济合作协定 – 老挝
- C/O 形式 S/X – 柬埔寨: 越南-柬埔寨经济合作协定
四是, 优惠商品原产地标准
根据每个自由贸易协定的规定,满足以下基本原产地标准之一的货物被视为源自该自由贸易协定。:
- 完全在一个或多个成员国境内获得或生产的货物 (WO或块WO).
- 非纯原产地或不完全在出口成员国境内生产的货物, 但符合一般标准或项目特定规则类别 (非WO).
- 完全在出口成员国境内仅使用源自一个或多个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的材料生产的货物 (聚乙烯醇).
五是, 双边协议, 多边
- 单方协议 (普惠制);
- 双边协议 (VJEPA, 越南自贸区, CPTPP…);
- 多边协议 (至少, 东盟+, 自由贸易协定).
2.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越南非优惠原产地规则规定, 特别针对纯原产地的商品, 来源不纯的货物, 简单的加工步骤, 最低比率, 间接因素...
对于来源不纯的货物, 根据每个 HS 行对每种产品的具体规则清单 税则表中的 6 个编号共 97 章在工业和贸易部 2018 年 4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规范货物原产地的第 05/2018/TT-BCT 号通知中规定的附录一中规定 (以下简称第05/2018/TT-BCT号通知).
贸易商从越南出口的货物,如果符合本附录规定的原产地标准和第31/2018/ND-CP号法令的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将获得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也称为越南C/O form B。.
为什么必须有货物原产地规则??
促进商业活动, 各国已分组, 自贸区形式的切割, 减少原产于成员国的货物的税收.
所以, 引入了货物原产地规则, 确保货物权益及货物原产地单位.
- 帮助区域内国家享受相应的优惠关税福利.
- 通过原产地规则, 机构可以采取贸易措施. 防止倾销, 反补贴税, 自卫措施,…
- 支持国家机构的贸易统计活动.
- 执行有关标签和商品标签的法律规定.
- 根据国家和国际法律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
- 控制进出口货物, 确保成员国利益. 同时地, 阻止来自非自贸区国家但仍享受税收优惠的国家的货物.
商品原产于越南
根据指导《外贸管理法》货物原产地的第31/2018/ND-CP号法令,确定“原产于越南的货物”的依据, 获得货物原产地证书 (c/o) 或自我证明越南商品原产地的文件,以便在出口到越南有国际承诺的市场时享受关税或非关税优惠.
所以, 原产地货物 “越南制造” 可以有多种理解,例如::
- 根据国际经济一体化承诺原产于越南的商品享受优惠关税;
- 商品在越南制造;
- Hàng hóa có thương hiệu của Việt Nam.

对于本案 “商品在越南制造”, 第31号法令第9条规定,处理阶段, 单独或组合进行以下处理, 被认为是简单的,在确定一个国家的货物原产地时不予考虑, 水组, 或领土:
- 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保存货物的工作 (通风, 传播, 烘干, 制冷剂, 浸泡在盐里, 硫磺熏蒸或添加其他添加剂, 拆除损坏部件和类似工作);
- 除尘等任务, 筛选, 选择, 分类 (包括堆叠) 干净的, 画, 分为几个部分;
- 更改包装并拆卸或重新组装货物; 瓶装, 去, 盒, 宝, 盒子和其他简单的包装工作;
- 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粘贴标签, 标签, 标记或类似的区别标志;
- 产品的简单混合, 无论是相同类型还是不同类型;
- 简单组装产品零件即可创建完整的产品.
对于本案 “越南品牌商品”, 我们可以想到《知识产权法》中提到的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
- 带有地理标志的产品具有来自该地区的地理来源, 当地的, 与地理标志对应的领土或国家;
- 带有良好地理标志的产品, 主要由该地区的地理条件决定的品质或特征, 当地的, 由与该地理标志对应的领土或国家决定.
结论
以上是与货物原产地相关的全部信息以及货物原产地规定.
感谢各位读者的关注! 如果您需要回答物流相关问题, 请联系 强国 通过网站或热线: 0972 66 71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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